各市、縣(區)科技局,各科技金融合作機構,有關科技園區,有關單位:
為切實加強對疫情防控期間科技型企業的信貸支持,降低融資成本、緩解融資難,助推科技型企業復工復產,根據《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積極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促進經濟平穩運行的若干財政政策措施的通知》(寧政辦規發〔2020〕4號)要求,現就進一步深化科技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科技型企業信貸服務
主動對接銀行等科技金融戰略合作機構,縮短“寧科貸”、科技擔保基金等科技信貸產品審核周期,確保2020年科技信貸規模不低于2019年同期信貸規模。取消“寧科貸”支持企業次數限制,加大“寧科貸”支持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力度,最高貸款額提高到1000萬元。擴大“寧科貸”風險補償資金池規模,爭取更多市縣(區)、科技園區進入“寧科貸”合作單位之列。鼓勵各科技擔保基金合作機構簡化擔保流程、降低擔保費率、創新擔保方式,對于受疫情影響較大的無法提供反擔保物的科技型企業,可采用信用擔保的方式助其獲得貸款。原則上,合作的金融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的“寧科貸”、科技擔保基金的貸款,不得抽貸、斷貸、壓貸。
二、降低科技型企業融資成本
對受疫情影響較嚴重的科技型企業,鼓勵銀行、保險公司、擔保機構降低費率,確保2020年科技型企業融資成本不高于2019年同期融資成本。對科技型中小企業2020年新發放的銀行專項科技貸款,按照企業實際獲得貸款利率的50%進行貼息補助,單個企業年度貼息總額不超過50萬元。貼息期限不超過一年。同時,將獲得科技擔保基金支持的科技型中小企業的貸款納入補貼范圍。
三、加強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
推動相關國有投資平臺通過小貸、融資租賃、擔保等方式給予抗擊疫情的科技型企業資金支持,指導寧夏信業科技成果轉化投資基金、寧夏創益股權投資基金等科技創新類投資基金對研究疫情防治技術和生產相關產品的科技型企業優先給予盡職調查,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給予投資支持。建立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需求庫,定期向投資機構推介有股權融資需求的科技型企業。支持科技中介機構主動服務科技型企業開展股權融資業務,提升科技型企業股權融資能力。鼓勵各類投資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進行風險投資。
四、優化科技型企業融資服務
鼓勵科技金融戰略合作機構根據自身特點,開發適合科技型企業的金融產品,創新融資方式,開通綠色通道,提高審批效率,主動服務科技型企業。優化“寧科貸”申報方式,依托“寧夏科技管理信息系統”,實現業務線上辦理;簡化“貸款貼息”申報流程,縮短審批時長,加快資金下達進度,力求每3個月完成一批貼息資金下達。對受疫情影響較重的“寧科貸”、科技擔保基金支持的科技型企業,各合作單位、金融機構縮短審批時限,提高貸款效率。對到期還款困難的科技型企業,一方面通過自治區轉貸資金給予支持,另一方面引導金融機構優先給予貸款展期或續貸。各地科技管理部門應加強統計和監測疫情對各類科技型企業的影響,加大對受疫情影響較大而出現生產經營困難科技型企業的投融資支持與服務,主動幫助科技型企業解決實際困難。
本通知執行期限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廳 寧夏回族自治區財政廳
2020年3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