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快推動石油和化工行業綠色發展,發揮先進典型的示范引領作用,引導綠色生產、綠色管理和綠色消費,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修訂完善了《石油和化工行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附件),現予以發布,并同時啟動2018年度認定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1、綠色工廠、綠色園區:
凡滿足辦法中申報條件的企業、園區,均可申報綠色工廠和綠色園區。申報綠色工廠的企業應具有一定的綠色制造基礎,行業代表性強,影響力大、經營實力雄厚;申報綠色園區的園區/集聚區應為工業基礎好、基礎設施完善、綠色水平高的市級及以上石油和化工類園區或集聚區。
2、綠色產品:
(1)已發布或編制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的產品:復合肥料、聚氯乙烯、水性建筑涂料、水性木器涂料、金屬混相顏料、汽車輪胎、農藥乳油制劑、鞋和箱包膠黏劑、二硫化碳(相關技術規范可從協會網站下載);
(2)尚未發布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但已通過綠色產品認證的產品。
二、申報程序
1、申報綠色工廠、綠色園區的企業、園區對照相關標準或要求進行自評價后,委托符合條件的第三方評價機構開展現場評價。評價合格的單位,可向我會提交相關申報材料。
2、綠色產品對照相關標準編寫自評價報告,采用自我聲明方式,并出具第三方產品檢測報告。
已入選國家級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工廠、產品和園區,僅報送自評價報告、國家綠色制造體系的申報材料和批復文件,不需進行第三方評價;已通過認證機構認證的綠色產品,僅報送自評價報告、通過綠色產品認證的相關資料(包括工廠檢查報告、產品抽樣檢測報告、認證證書及附件(若有時)),不需進行第三方檢測。
三、有關要求
1、綠色工廠、綠色產品和綠色園區的申請、評審及認定工作不收費,企業自愿參加。請專業協會、專業委員會、地方行業協會、大型集團公司組織推薦優秀企業參加認定工作。
2、請各單位填寫申報材料,并于2018年9月7日前將申報材料(要求及格式詳見辦法中的附件)寄送至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質量安全環保部,紙版材料一式三份,電子版光盤1份。
3、管理辦法和申報材料文本可從我會網站下載。
四、聯系方式
中國石油和化學工業聯合會質量安全環保部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亞運村安慧里四區16號樓 500室,100723
聯系人:周波,吳剛,莊相寧
電 話:010-84885227、010-84885718
郵 箱:hb_cpcif@163.com
附件:石油和化工行業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認定管理辦法(試行)PDF版本
附件4-1、4-1:石油和化工行業綠色工廠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格式
附件6-1、6-2:石油和化工行業綠色園區自評價報告及第三方評價報告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