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營業稅納稅人依照稅收法律法規及相關規定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營業稅。
非居民納稅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生營業稅應稅行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設立經營機構的,應自行申報繳納營業稅。
二、設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
《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五條。
三、辦理資料
1.服務業、建筑業、娛樂業營業稅納稅人,應報送《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
2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納稅人,應報送《金融保險業營業稅納稅申報表》及附表;
3.文化體育業、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的營業稅納稅人,應報送相應納稅申報表;
4.《營業稅減免稅明細申報表》(享受營業稅減免稅優惠政策的納稅人填寫);
5.適用營業稅差額征收的納稅人應報送省及以上稅務機關規定的相關資料。
四、辦稅流程

五、辦理地點
主管地方稅務機關辦稅服務廳
六、辦理時間
符合條件,當場辦結。